上海公司注册后如何正确填写发票备注栏
发布日期:2020-11-11 浏览次数:1289
上海公司注册后,在日常经营中,无论是公司自行开具发票,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需填写的內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下面开业网小姚给大家介绍几种常见情况下的发票备注栏如何填写。
一、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二、备注栏填写说明
1.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票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2.差额征税开票,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3.建筑服务,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销售出租不动产,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应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6.销售预付卡,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企业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8.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注明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
综上所述,当公司收到发票时,一定要检查一下发票的备注栏,如不符规定需及时退回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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