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年底需注意会计事项汇总(下)
发布日期:2020-12-17 浏览次数:1196

1、收取供应商的发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当年发生的费用当年列支,不能提前或推后。所以年底,财务人员要再三和业务部门确认一下,当年发生的支出,是否都把发票收回来了。如果根据合同判断,当年有发生的费用,但发票一时还拿不到手,可以先暂估入账,随后在次年5月31日前收到发票即可在当年税前扣除。建议提前拟一个催票通知,由采购或业务部门直接向供应商催票。
2、向客户开出发票。让市场等业务部门提前预计业务量和发票需求量,财务及时准备增量增版的办理手续,备好发票,不要出现客户见票就付款,但你方开不出发票的情况。
注意:500万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纳税人的临界点问题,自己把控,超过了就要转一般纳税人。
六、关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转换问题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一般人可转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权衡、抓紧决定。未来该政策是否能延续尚不明确。
七、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优惠即将到期。
2020年3月1日~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区、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政策只有一个月就到期了,抓紧时间享受。
八、关注加计抵减的享受
2021年在确定是否能享受该政策时,将依据2020年的符合加计的主业收入是否达到50%确定,企业需要注意把握住此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