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如何操作?
发布日期:2021-02-26 浏览次数:1163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税务总局明确了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在上海注册公司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如何操作?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具体来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若满足以上条件,且已操作成功,从2021年2月税款所属期起,税款计算时,经扣缴义务人确认享受该政策的纳税人累计减除费用自动按6万元计算税款。
以上就是在上海注册公司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操作方法,可以享受相关政策的企业记得操作。